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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网友评ACER:品牌机怎可如此卖? [评论] |
| IT.com.cn(IT世界) |
| 2004-11-18 15:51:00 文/huho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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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机怎可如此卖?
十月是一年之中电脑销售的黄金季节之一,也是人们购机愿望的高涨期。尽管自己对主板、CPU、内存、显卡、光驱、LCD等之类的电脑组件略知一、二,可还是因为觉得心里没底而决定购买一台品牌机,于是才有了从十月三日到二十三日的这二十天中的两次购机经历。因为最终结果的不理想,也才有了今天的购机“检讨”。在此,愿把自己的一点购机“教训”提供给想购买电脑人作为参考。凭借自己对电脑知识的了解,根据自己的需求和经济承受能力,在进行了一番比选之后,我第一次购机实施了。在十月三日,我在省会石家庄的北国商城买下了“联想”的锋行8010。
电脑买回后的第三天,我发现液晶显示器说明书上的响应时间标识与销售员告诉我的不一致,于是在上班后(8号)开始与“联想”联系。经多次的往返沟通之后,尽管销售商不太愿意,可因为我的坚持,十月二十日“联想”还是同意了我的退机要求,将机子退掉了。因为工作的需要,我又不得不考虑马上再购一台。想到自己要买的是品牌机,所以自认为可以“省点心”。
十月二十三日,在进行了简单的比较之后,我在同一家商场的电脑柜台买下了另一台号称国际品牌的――宏基(Acer)电脑。麻烦也就随之而来了。先是机子送来时,在装系统时我觉得声音比较大,送货员说这是正常现象,Acer机的噪音本身就大,这在后来与经销售的交涉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一位负责维修的工作人员也说,Acer机的噪音大是其一大特点。作为一个消费者恐怕是很难去测定一台电脑的噪音大小,为此你要与他们交涉的话也是一定占不到便宜的。不过,我用电脑至少也有五年的时间了,接触过的机子也不少,凭直觉,我认为我那台机子发出的那个“动静”应是上个世纪末时电脑的“行为”。作为一个国际品牌,这点小毛病也不解决了这难免让人觉得有点说不过去。其次,国家规定的“电脑三包”从去年9月1日已正式实施,其中对销售行为也有着明确的规定。可给我送机子时送来的却是一张“大运数码”的收据。另外,给我机子的三包凭证中,主机和LCD的三包日期也不一致,且三包凭证上是既没有销售商的印,也没有销售日期,只有一个Acer的一个所谓的“原厂印”,说是可以凭此三包。真不明白,国家的三包规定对他们是否还有约束力?还有一点,我也闹不明白,一套电脑系统,主机和显示器(或LCD)应该是一个整体,应在一张三包凭证上体现。如果不是,或者说想给消费者更多选择余地的话,应将主机与显示器(或LCD)分开标价才对,其实有些品牌电脑也正是这样做的,如DELL、惠普等,可Acer销售商给我机子里带的却是两张三包凭证,主机与LCD是分着的,而且,这两部分分别为两个三包日期。在我因此想退机时,他们的解释是“忘了开发票。给你补一张!”你相信吗?发票可以忘开,那怎么收据就忘不了开呢?这里的“猫腻”谁还看不出来!再者说了,你们销售商可以出错(指忘开发票),可以改正(补发票),我们消费者(在购机五天内)就不能对自己“错误”的购机决定进行改正吗? 作为消费者,购买品牌机其实并非完全冲着机子,很大一个因素也是考虑着今后的服务,在这一点上,Acer和国产品牌――联想相比好像也差得很多,联想机子在售出后一周内有一个电话回访,机子有没有问题先不说,光这态度就挺让人放心,而我的这台Acer机,从购买至今,就噪音问题我已联系过三次,到现在连个回话和人影都没见着。作为一个“国际品牌”,这样的表现让人觉得与其身分不附。反正机子我已经买了,还能将就着用,我也找不着更“硬气”的理由来要求销售商给我退机,算我倒霉!
在这里就将我的一点购机教训告诉大家,希望能给想买电脑的人们做一点参考。如果你觉得有用,看完之后就高兴地笑一笑说“我不会再犯你那样的错!”要是你觉得我说得没意义,你也可以笑一笑说“你看,这人真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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